2007年2月25日 星期日

苦難....

講題:《苦難的啟示》
經文:約9:1-5

引言:

「在一個多星期前,發生了一單嚴重的交通意外,一名乘搭小巴上學的6歲女童尾隨母親下車時,疑羽絨外套遭車門緊緊夾住,女童被扯跌捲入車底,頭部慘遭小巴後車輪輾爆,口吐鮮血,女童在送院途中證實死亡。」

這個車禍,除了是個慘劇之外,也令人再次思想苦難這個題目......

事實上,回顧近幾年,發生了很多痛苦的天災、人禍和意外。南亞海嘯、非典型肺炎、近期的禽流感、早前在美國的911事件、還有近期發生的倒車意外,把父女捲進車底雙雙死亡...... 苦難就好像沒有止息的發生。

無可否認,我們在人生旅程上,苦難隨時會出現,叫人沒法預備。即使是我們基督徒,也沒有例外。既然苦難是人生成長裡的一部份,作為現今的信徒應如何接受、面對苦難呢?信徒應怎樣看苦難呢?苦難對人有甚麼獨特的意義呢?這種種有關苦難的問題,是基督徒在信仰歷程必要探討的。

本論:

在討論聖經如何看苦難這課題之先,首先我們要知道苦難之定義及其分類。在百科全書裡指出,苦難一般來說是指肉身受苦及/或精神上感到悲傷的經歷。[1]

在整本聖經當中,對苦難之解釋、因由也有不少的討論。
總的來說[2],苦難可能是由於1. 神對罪的審判 (Judgmental suffering);2. 對他人之不幸的同情 (Empathic suffering);3. 代替別人所犯的錯而受苦 (Vicarious suffering);4. 為了見證神而受苦 (Testimonial suffering);5. 為了防止犯更大的罪之警告或矯正 (Preventative suffering);以及6. 神教導的受苦 (Educational suffering)等六大類。

1. 箴言

在舊約世界裡,苦難常與人的罪聯上因果關係。其中心思想、教義,是以「順服約得福,違背約受罰」這賞善罰惡的因果定律。[3] 箴言清晣的表達出,人是活在因果報應的原則之下。
箴 11:19 恆心為義的,必得生命;追求邪惡的,必致死亡。

這裡指出,人的行為決定其命運,並產生決定性與無法改變的後果。即是說,選擇惡人的路,必招至受罰、受苦。在這世界的道德秩序中,神必然是當中的審判官和執法者。衪賜福予義人,就是那些願意順服衪且是慣於如此行的人。相反,神卻要毀滅惡人,懲罰他們。箴言此處所指的苦難是神對罪的審判結果 (Judgmental suffering)。

另外箴言也涉及到第五類,有關於神管教其子民,為矯正免犯罪而有之苦難 (Preventative suffering)。
箴 3:11-12 我兒,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(或懲治),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;因為耶和華所愛的,他必責備,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。

今天若只持這觀念看苦難,會怎樣呢?若你生病,就可能因為你犯了罪,你可能要先認罪悔改。有些極端的,可能只需要認罪祈禱,不用去看醫生!我曾經聽過有些基督徒這樣說,南亞海嘯發生,是神要懲罰南亞地區好多拜偶像的國家,懲罰那些拜偶像的人。但我們不要忘記,在那廿多萬的死者裡面,有很多是基督徒!所以,當我們看苦難的時候,切記不要代表神做審判者!

2. 約伯記

事實上,約伯記也告訴我們一個典型的例子,說明即使是義人也會受苦!

約伯的苦難最慘是甚麼?
可能是,突然身邊擁有的東西沒有了!可能是,約伯全身生滿毒瘡!
還有甚麼呢?我覺得最痛苦的可能是,約伯身邊沒有死的老婆......
伯 2:9 他的妻子對他說:「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?你棄掉 神,死了吧!」
約伯最痛苦是老婆不明白他,不與他同心持守自己所信的。撒但這招先至最厲害!

當我們看第一和第二章,透過耶和華與撒但的對話,我們可看到約伯的極度苦難,是為要見證他對神的信靠是何等完整。約伯這一種的受苦可算是第四類的苦難 —— 為了見證神而受苦 (Testimonial suffering)。

不過,從約伯跟其三位朋友(以利法、比勒達和瑣法)、以利戶以及耶和華的談話中,卻完全沒有顯示義人約伯的受苦,是基於要在撒但面前,見證約伯對神完整的信靠。在約伯與其友的對談中,可看到他們不斷尋索義人受苦的因由。不過從最後約伯與耶和華的談話裡,卻沒有就義人受苦這問題上,提供一個確實的答案。[4]

所以在猶太人心裡面,對於苦難的問題,他們也沒有一個確實的答案。但明顯地,他們對於苦難的理解,主要是受到「順服約得福,違背約受罰」這賞善罰惡的因果定律所影響,以至他們當遇見苦難的時候,不其然首先會想到,是否因為犯了甚麼罪呢?

在約9:1-5這段經文中,當門徒見到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,就藉此機會請教耶穌這個猶太人一直解不明的問題。
『這人生來是瞎眼的,是誰犯了罪?是這人呢?是他父母呢?』
可能你會問,怎會有可能是這人犯罪呢?他天生就盲。難道他出生前就犯罪?

原來有某些猶太神學家認為一個人在母腹中就有可能犯罪。
如果一個人在成形的時候就開始受到邪惡的影響,勢必在母腹中踢他的母親,並想辦法跑出來!,如創4:7節,『罪就伏在門前』解釋作罪在母親的腹外等候。各位媽咪,不知你個小朋友出生前有沒有踢過你呢?

另外,在耶穌的時代,猶太人相信靈魂在人出生前就已存在。他們相信靈魂在創造世界之前,已存在於伊甸園,或在某處,等候進入人的身體,這種觀念其實是受到當時柏拉圖和希臘人的影響。所以,有些猶太人相信,一個人生來就殘障,極可能是他在出生前犯罪所帶來的結果。

又或者,一個人生來就殘障,可能是因為父母犯罪的結果。舊約早就有記載有關子女要承擔父母犯罪的思想。
出20:5『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』 這裡指出列祖犯罪也會連累後代!

所以,門徒的問題和對苦難的理解也合理,合乎聖經。

耶穌的出現,解答了一直以來這個有關苦難的不解之迷!
耶穌回答說:「也不是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。」

耶穌的回應要將問題從邏輯因果(有關罪與苦難)的糾纏,提升到一個新的層面,『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』。

苦難指向甚麼?經文指出,苦難是要顯出上帝的作為。當我們繼續看之後聖經的記載,耶穌施行神蹟醫治了瞎子,叫他的眼睛能看見。作為天生的瞎子,一定是非常高興!但聖經記載,他之後「就慘喇」,比人帶去給法利賽人兩次審問!但這個瞎子與法利賽人的對話,真係夠guts(膽量)!
約9:30-33『那人回答說:「他開了我的眼睛,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裏來,這真是奇怪!我們知道 神不聽罪人,惟有敬奉 神、遵行他旨意的, 神才聽他。從創世以來,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。這人若不是從 神來的,甚麼也不能做。」』

苦難在這人身上這麼多年,原來意義不是他受到罪的刑罰,而是要讓人在他身上看到上帝的作為,上帝是與我們如此近!

故事不是就此完結,聖經記載,耶穌親自與他見面,
約9:35-38『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,後來遇見他,就說:「你信 神的兒子嗎?」他回答說:「主啊,誰是 神的兒子,叫我信他呢?」耶穌說:「你已經看見他,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。」他說:「主啊,我信!」就拜耶穌。』

苦難讓這人認識耶穌的身份,祂是真光,是上帝的兒子,要勝過一切黑暗的權勢。這裡也讓我們明白到,神蹟本身不是最重要,乃是神蹟所指示的意義。這裡提醒我們,這瞎子得見光明,不單是因為神蹟發生,他的眼睛能看到;也不是因為他接觸到池水(聖水),那只是死物;乃是因為他接觸到那真光,認識到生命的主—耶穌基督!

所以今天當遇見苦難的時候,耶穌讓我們知道,我們不應糾纏在誰的錯,因果定律的身上,因為這是沒有意義的;我們也不應糾纏在為何這苦難會發生在自己身上,因為沒有人能代表上帝回答我們。即使是傳道人也不能夠。

就好像約伯的故事一樣,神最終也沒有向約伯解釋其受苦之原因。相反,神問了約伯一連串的問題,來證明有些事情是人不能理解的。對於約伯來說,能藉着受苦能與神在靈裡有特別交通的經歷,並對宇宙萬物的存在有了更新的體會,這無疑是對苦難的因由有另一個更重要、更深層的理解。[5] 如約伯承認,

伯 42:3 ……….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;這些事太奇妙,是我不知道的。
伯 42:5-6 我從前風聞有你,現在親眼看見你。………

苦難讓我們發現到,我們實在對神所知的有限;不過從前只是風聞有神,但現在能親眼看見、經歷衪的實在,經歷主的愛、主的安慰,對於能否找出受苦的原因,已不再是最重要了。

曾經有位牧師說,苦難是一個分水嶺。

苦難可以影響我們的心境,叫人疲倦、灰心、懷疑、怨天尤人、可憐自己、灰心、憤怒、抑鬱、苦澀。
但苦難亦可以幫助我們變成更剛強、堅忍及老練,勇敢、以及不怕負代價。

苦難可以影響我們的靈命。有人因為苦難而懷疑神、埋怨神,因禱告未即時得著答允,而信心破產。
但同時,有人因所受的苦難,可以學了順從。苦難迫人到神面前禱告,緊緊抓著神,以致在苦難中,與神有更好的交通。苦難可以叫人明白生命短暫,世事變幻,知道摸得著的不可靠,以致重整自我的生命優先次序。

苦難可以影響我們的群體關係,有人因為苦難彼此指責、互相埋怨、越來越分化。
但有人因為苦難變得更有同情心,更能體貼別人的痛苦,更肯為對方犧牲,以致教會更加團結。

苦難這個分水嶺,就好像黑暗與光明爭戰一樣。苦難若令我們指向怨恨、懷疑、埋怨,我們怨人、怨神,無疑是墜入黑暗裡面,正中魔鬼的圈套,因為它要人離開上帝;相反,苦難若令我們指向耶穌基督,指向與主更深的依靠,更貼近神,弟兄姊妹因著這苦難更懂得去珍惜、去關心、更團結去實踐愛,我們便是站在光明的一方,與耶穌一起戰勝黑暗這個網羅!


總結:

最後以藝人陳敏兒、廖啟智的經歷作為結束。
他的兒子諾諾剛於去年4月因著血癌去世。他們在見證集裡面在這樣的分享。
『沒有哀愁,只見恩典』
在苦難裡面,他們最後竟能滿足地微笑!

為甚麼?因為在他們生命背後,有一位愛他們的主耶穌,一直陪伴著他們,背負著他們,與他們一起走過這條人生道路!耶穌一直在他們身旁,不離不棄!

陳敏兒曾經這樣說,她向上帝發出至誠的祈禱「主耶穌,我愛,撒但攻擊我,要離開,但牠會全然失敗,主必全勝」。她明白到,這不只是一條抗癌的經歷,更是屬靈的戰線。

她們最終戰勝了!因為苦難沒有叫他們離開神,相反,苦難叫他們更深的依靠,更貼近神!

[1] Merrill C. Tenney, ed., The Zonderr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, (Michigan: Zonderran, 1980), 530. 可參《證主聖經神學辭典》,頁489。
[2] Merrill C. Tenney, ed., The Zonderr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, (Michigan: Zonderran, 1980), 530-533.
[3] 可參申 28:1-2 「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。 你若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,臨到你身上。」; 申 28:15 「你若不聽從耶和華─你 神的話,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,臨到你身上。」
[4] 參《證主聖經神學辭典》,頁59。
[5] 陸蘇河:〈約伯記的結構和信息〉,《華人神學期刊》,卷一第一期 (1985年6月),頁28-29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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