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8月9日 星期四

舊約的神太公義?

從聖經中,特別是舊約,看到神似乎非常殘酷。如果祂是慈愛,為何會這樣做?

我相信如果你是一個認真的基督徒,必定會很努力地研讀聖經。但當我們一開始讀聖經,我們必定會遇上很多不明白的問題,這是很正常的。我記得初信那時讀到舊約聖經,確實腦海裡有不少個問號!其中單是有關神的公義與慈愛這題目,已困擾我很久了。例如,書6:21節記載,
書 6:21 「又將城中所有的,不拘男女老少,牛羊和驢,都用刀殺盡。」
嘩!殺盡所有的人,不論大小!真是非常恐怖,難道這城裡沒有好人嗎?他們的罪真的要死嗎?神不是有慈愛與憐憫嗎?若是有,為何忍心殺死他們呢?那時我覺得,舊約的神實在太公義了,一點也不像新約時代的耶穌那樣慈愛!
直到我看到創世記時,我才開始找到一點頭緒。
創18:20-33這樣說,
耶和華說:「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,聲聞於我。我現在要下去,察看他們所行的,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?若是不然,我也必知道。」二人轉身離開那裏,向所多瑪去;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。亞伯拉罕近前來,說:「無論善惡,你都要剿滅嗎?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,你還剿滅那地方嗎?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?將義人與惡人同殺,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,這斷不是你所行的。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?」耶和華說:「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,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。」亞伯拉罕說:「我雖然是灰塵,還敢對主說話。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,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?」他說:「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,也不毀滅那城。」亞伯拉罕又對他說:「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?」他說:「為這四十個的緣故,我也不做這事。」亞伯拉罕說:「求主不要動怒,容我說,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?」他說:「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,我也不做這事。」亞伯拉罕說:「我還敢對主說話,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?」他說:「為這二十個的緣故,我也不毀滅那城。」亞伯拉罕說:「求主不要動怒,我再說這一次,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?」他說:「為這十個的緣故,我也不毀滅那城。」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;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。
從創世記這段經文看到,亞伯拉罕當知道神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城的時候,他也提出同樣的疑問,這城真的罪大惡極到要毀滅它嗎?難道中間沒有好人嗎?會不會連好人也一同殺死呢?所以,亞伯拉罕向神質詢,若中間有好人,你會否仍毀滅這城呢?神的答案是:不會。只要有好人,祂就因這人的原固,放過他們。但最後這城的結果仍是被毀滅,因為裡面沒有義人。這裡讓我明白到,神跟我們不一樣,祂能看穿人的內心,並且能超越時間和空間,知道將來的事,祂知道這城裡沒有義人,知道即使將來他們也不會悔改。
所以,若神知道耶利哥城裡有義人,或有悔改的人,祂必定不會這樣屠城,並會想辨法救他們,就如喇合一家一樣。另外,當我再看到約拿書時,我就更加明白了。
約拿書是記載有關外邦人悔改的故事。約拿奉神旨意要去亞述國尼尼微城傳講悔改的信息。約拿先知當然唔想啦,要向這敵人傳神的道!但是神告訴他:
拿 4:11 何況這尼尼微大城,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,並有許多牲畜,我豈能不愛惜呢?
約拿書告訴我們一件緊要的事,當神知道有人犯罪,但神知道有願意悔改的人(記著,祂能看穿人心,超越時間!),不論是誰,祂會想盡辨法去救他們的。神不會不分清紅造白,祂不但會救以色列民族,並且連外邦人也會救。所以,祂雖然是公義,要懲罰作惡的人,但同樣滿有慈愛、憐憫,願意給人悔改機會,免受刑罰。


下期預告:神造的都美好?為甚麼會有這麼多好人—如基督徒,會咁慘,甚至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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