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

群眾?還是門徒?

講題:《群眾?還是門徒?》
經文:路9:23-25;14:25-27
時間:30min
會眾:滙基堂弟兄姊妹

引言:

不知大家有否喜歡的歌星或明星。我以前就喜歡許冠傑、Alan、張國榮,家裡貼了很多他們的海報,更把他們流行的歌全部背了!當然,我沒有像今天許多歌迷這樣熱情及瘋狂。
他們有些很瘋狂,不工作、不讀書去偶像出沒的地方等,不顧一切,為要一睹偶像的風采,拿簽名。當中的歌迷有些很委身、不離不棄;但有些偶像下滑,就立刻轉畫了。我聽聞當中有些是職業fans,都幾profession,每次都帶齊裝備。不過若細心留意,職業fans有時會出現在不同的地方,支持不同的歌星或明星。
當時,耶穌有很多人跟隨衪,就像今天的明星般。跟隨的人有普通的漁民、高至祭司、法利賽人、文士,也有被人label為罪人的外邦人和稅吏,有被鬼附的、有疾病的,也有殘障者。總之,甚麼人都有,簡直是超級明星。
當中,有些人是帶着看熱鬧的心態;有些帶着不同的需要,如驅鬼、醫病;有些則帶着政治上的目的,如法利賽人想找耶穌的把柄,猶太人以為耶穌會是彌賽亞君王,復興以色列,推反羅馬帝國;更有些是在耶穌身上拿着數,如猶大,可從中得利。
跟隨者有幾多是群眾?有幾多是真正門徒呢?耶穌心裡有數,因為衪看穿他們的心。
今天,盼望藉着這些經文,讓我們一同思想耶穌的教導。我們返咗教會至今,究竟仍然是群眾、還是門徒呢?又或者,怎樣才算是作真正的門徒呢?

本論:

1. 作門徒的要求

1.1 捨棄自我中心
耶穌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在這之前,耶穌剛剛作了五餅二魚的神蹟,當時有五千人以上之多,你話場面幾咁震撼。藉此機會,耶穌要讓眾人知道,要真正的跟隨他,作門徒是要怎樣,有甚麼代價。
第一、 要捨己。就是否定自己固有的價值觀念,放棄自我的意願。即是說,作主的門徒就是不再以自我為中心。
第二、 背起他的十字架。這裡更震撼。那時十字架不是如今天這樣,作為裝飾,或是手飾。背十字架是犯人額外的刑罰,他要自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到刑場,在途中受到人圍觀及辱罵。跟隨主這條背十字架的路,是一條單程路、一條不歸路,不能回頭。因此,踏上跟隨主這條路的人,要有萬二分的決心。要作門徒,就是要天天預備受人輕視,捨己到一個地步如耶穌最後為人捨命。

1.2 以耶穌居首位
之後,耶穌又說:「人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這裡的意思是作為門徒,愛主必須大到一個地步比任何地上的一切更重要,包括我們的性命。

從耶穌以上的教導,作門徒的,是要捨棄自我中心,以耶穌為第一位。我們必須先誠實地自省,看看自己那些方面需要捨棄,而這些要捨棄的東西,正是難左我們以主居首位。事實上,不同的人需要捨棄的部份各有不同:有的是事業、金錢、成就,有的是物質、家人、生活,有的是尊嚴、驕傲、野心。不知道現在有那些東西,正難阻你作門徒呢?

耶穌這些作門徒的要求,在不同地方、不同時候也有談及。對於要跟隨衪的人,是何等的驚訝及震撼!你估吓究竟當中聽了的人,事後如何呢?現在同大家去看吓。

a. 財主不願跟隨耶穌 太19:16-22
故事談到有一個財主來見耶穌,問怎樣才能得永生?耶穌最後答佢,去變賣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還要來跟從我。那少年財主聽見後,就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這裡耶穌的要求很直接,就是要財主捨己,將影響他跟隨主的東西放下。明顯地,財主思量過後,因不能放下其所有,就只能選擇不作主的門徒了。

b. 猶大貪錢賣主 太26:14-16
猶大是十二門徒之一,可能是管數的。他聽耶穌的講論不會少,耶穌對作門徒的要求,他必定聽過。但是,聖經記載到猶大因着貪錢的原固,去揾祭司長,睇吓耶穌值多少錢。猶大是否真的願意作耶穌的門徒,這裡不言而喻。猶大只看自己的利益,三十塊錢就賣主,又怎能捨己,背十架跟隨主呢!

c. 彼得三次不認主 太26:33-35
彼得是所謂十二門徒之首,亦是最出位的一個。有一次耶穌問:「到底人說我是誰?」他們說:「有人說是施洗約翰;有人說是以利亞;還有人說是古時的一個先知又活了。」耶穌說:「你們說我是誰?」彼得回答說:「是 神所立的基督。」你話彼得幾好嘢,真是門徒中的表表者。甚至乎彼得話:「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,我卻永不跌倒。」「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,也總不能不認你。」你說是不是門徒的典範。但是耶穌點講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夜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」聖經記載,在生死關頭,彼得真的三次不認主。為了不被捉拿,為了自己的性命,他選擇了背棄主。

以上這些人都是聽了主的教導,但他們沒有能達到作門徒的要求,因為他們都是以自己為中心,不能捨己,沒有以主為首位。

2. 作門徒的關鍵

耶穌對於作門徒的要求,讀來好似好容易,但真的實踐卻好像非常困難,連彼得稱為十二門徒之首都不能夠。事實上,作主的門徒若只靠自己,真的不容易,因為人是自我中心。咁樣,點算好呢!耶穌要人作門徒,但人又很難達到當中的要求。
感謝神,因為聖經不是就此停下來。我們有彼得和跟隨主的人之後的故事。例如,彼得的生命讓我們知道作主門徒的關鍵。不如我們睇吓他的故事。

路22:33-34 彼得誇口
彼得說:「主啊,我就是同你下監,同你受死,也是甘心!」耶穌說:「彼得,我告訴你,今日雞還沒有叫,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。」

約21:15 彼得遇見復活的主
約 21:15 他們吃完了早飯,耶穌對西門‧彼得說:「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?」彼得說:「主啊,是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餵養我的小羊。」

徒4:13-14 彼得放膽辯論,不怕死!
他們見彼得、約翰的膽量,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,就希奇,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;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着,就無話可駁。

彼得誇口,話自己至死忠心,但卻三次不認主;他之後在無奈之際,回去打魚揾食,卻遇見主耶穌;耶穌升天後,彼得放膽講論福音,完全不怕死!在教會傳統記載,彼得甚至乎是倒釘十字架而死。彼得為何有這麽大的改變呢?當中的關鍵是彼得遇見復活的主。遇見復活的主,彼得不再像以前懼怕死亡,並且放膽傳福音;他不再靠自己,不再以自己為中心。

所以,作門徒的關鍵是要與復活的主相遇。當你立志要作門徒的時候,你有否與主相遇呢?即是說,當你要學習捨己,天天背起十字架跟從主,你有否靠着主的恩典、主的幫助呢?還是到今天我們仍然常靠着自己呢?

以下是我其中一個與主相遇,學習捨己的深刻體會:【蒙召】

二○○三年的時候,我正在一間科技公司擔任顧問及經理。那時,我清楚神呼召我作全時間傳道的工作。但在這時候要放棄所擁有的工作及成就,着實不容易!
神很奇妙,當與主相遇,衪讓我明白到,成就所獲得的滿足,卻遠不及見到有一人信主擁有更大的滿足和喜樂。我發現我竟然會為見到有人信主而感動得流淚。當見到一個一個生命被神改變,個種嘅感覺是如此震撼!但我卻未曾因工作上能達到某種成就而眼泛淚光呢!

當我與主相遇,我明白到我所得到的一切,其實全是神的恩典!我現在所擁有的人生經驗、學歷,都是祂所供給、所預備的。正如約伯記所說:「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(伯 1:21)。

在那一刻,我能學習到放低自己,是因為與主相遇。衪能幫助我經過、幫助我去克服那些我自己不能夠克服的事情。我慢慢地發現,當每一天與主相遇,人生變得好唔同,生命變得更精彩,更加有目標!
好像標竿人生咁講,「當我們只專注於自己,我們永不會發現人生目的。」唯有,我們先放低自我中心的想法,與耶穌相遇,我們才能明白被造的原因,明白神創造我們的人生目的與意義。


3. 作門徒的實踐

當我們明白作門徒的要求是要捨棄自我中心,以耶穌居首位。我們也明白到作門徒的關鍵是要與復活的主相遇。我們在生活中應怎樣去實踐作門徒呢?
當然喇,我們不需要吓吓等到好似彼得三次不認主的經歷,咁轟天動地,才去實踐。其實在我們每天的日常生活裡,也有很多機會去作門徒的實踐。因時間關係,我唔能夠續一去講。有兩方面與大家分享下如何實踐,頗此勉勵!

3.1. 聖經中與主相遇
提後 3:16 「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」
我哋知道研讀神的話語很重要,因為神常透過聖經對我們說話,所以傳道人、導師會鼓勵我地要每天去讀。不過有時日頭安排唔倒時間,唯有晚上讀啦!晚上又有好多嘢攪,看電視:大長今,做完啦,現在做緊咩?;上網:icq;温習;工作,等等……。有否是這樣呢?我不是說作以上這些事有罪,有問題。而是當我們因着作以上這些事,而放棄聆聽神的話語,就有問題了。因為我們這樣選擇,代表着只顧自己的喜好,自我中心,沒有以耶穌居首位。今天挑戰大家,返去試吓,放下其他嘢,先去讀聖經,say半個鐘,去親近神。當我們願意咁做,會發現,原來作門徒不是一件苦事,相反,我們會經歷到,作門徒的生命是可以如此精彩,如此豐盛!

3.2. 事奉中與主相遇
羅 12:1 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 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
這裡指出,我們要以全人獻上,要捨己的去事奉神。事實上,事奉能叫人更加成長。因為在事奉的過程中,我們需要學習依靠,並且經歷神的帶領和加力。

【醫院探訪】
記得有一次到醫院探訪,當我走向一個老伯的病床,準備和他談福音。我發覺有一陣很臭的味道飛撲過來,原來是這老伯身上的臭味。我估計他可能失禁或很多天沒洗澡。眼見他好像正睡覺,下意識就同自己講,都是不好打攪他了。準備想走之際,他竟然開眼對我微笑。我那刻感到非常慚愧。神感動我去與他談話。走到他身旁慰問他。誰知他是有些聽覺問題,要在他耳邊說話他才聽到。那刻內心非常掙扎,因為從未感到如此難受。當我望到老伯的一雙眼神,神再次感動我要跟他說話。那時,奇妙地,不知何來的勇氣,在這老伯耳邊與他講話。我明白到若不是主的加力,我沒辨法去愛這樣一個人。

那次的經歷令我很感動,我更深體會耶穌個份無私犧牲的大愛,我們的罪不比這些臭味更污穢不堪嗎!但耶穌仍然愛我們!


結語:

……. 當日群眾聽完了耶穌有關作門徒的教導,聖經點講:
約 6:66 「從此,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,不再和他同行。」

我們是否也像當日的群眾一樣,多有退去,不再與主同行呢?
還是像彼得他們咁,聖經話:
約 6:67-69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:「你們也要去嗎?」西門‧彼得回答說:「主啊,你有永生之道,我們還歸從誰呢?我們已經信了,又知道你是 神的聖者。」

究竟我地要作群眾,還是像彼得他們咁,明白到主有永生之道,要作主的門徒呢?

這刻,好想大家安靜係神面前,就好似當日一樣,耶穌以慈聲問:「你們也要退去嗎?x2」
我們嘅回應係咩呢?願意我地都如彼得一樣,「主啊,你有永生之道,我們還歸從誰呢?」


最後,我以太25:21作為今天講道的結束。當我們願意付出代價,去跟從耶穌,作衪真正的門徒。到那日,主耶穌再來的時候,佢會同我們講:
『好,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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